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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衛生局今天說,稽查市售食用醋包裝標示,其中13件不符規定,違規原因為未標示全成分最多,其次是營養標示不符規範。
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表示,衛生局專案稽查台北市大賣場、百貨公司、連鎖超市、雜糧行等,共計查核16件(含釀造食醋14件、合成食醋2件)市售食用醋包裝標示,其中13件標示不符規定。
邱秀儀表示,分析違規原因,第一名是未標示全成分,有13件。第二名則是營養標示未符合「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」,有4件。其他違規原因還包括2件食用醋「未標示酸度及使用方法」、2件未標示「有效日期」、1件標示可能產生誤解。
衛生局指出,違規產品已交由轄管衛生局依規定輔導改正,至於標示涉及易生誤解者,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新台幣4萬至20萬元。
衛生局也表示,產品標示不符規定,並不代表品質有疑慮,民眾無須恐慌。1021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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